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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咨询者 : fa244360 - 江苏     时间 : 2011-06-26 22:25:16    状态 : 已解决



我与公司签三年合同做生产管理,现在才八个月,公司突然找借口辞退,可以要求赔偿吗?公司没有办理保险,也没有提前通知。能赔偿多少?工资每月6000元。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张君   [北京]    13810002148

1.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八个月按一年来计算,应赔偿一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可以要求公司就未买保险来进行赔偿。

2011-06-26 2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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