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平面广告设计,于2009年7月6日进入该公司,工资为全薪5500,2010年9月我宝宝出生,到现在哺乳期过了9个月,这月底人事说我这边的工作量长期不饱和为由,要降薪2000,降为3500一月,且这个月就已经降了,2010年签合同时签了三年,当时合同上写的工资为3000元一月,人事说是为是逃税金,我想知道我该怎样做,降薪接近一半了,摆明了是不想要我做了
公司无权单方面调你的岗位,公司调动你的岗位,应有合法理由,要跟你协商达到一致,否则你可以不去新岗位,你若离职,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
2011-06-27 07:2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