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被十来个人殴打,一人手持木棍,一人手持铁棍上来就打我,殴打约15分钟,最后逃跑,领头的是我家隔壁的邻居,我在医院住了一个星期,导致我头部有一个3CM的伤疤,腰T12横突骨折,眼青,鼻子肿,手上有青肿,我要求法医鉴定,能不能构成轻伤。我要求他们负刑事责任,他们的行为是否构成了刑事犯罪?
从你的述说来看,你受的伤害已经构成伤害,至于是轻伤还是重伤要等法医鉴定后才可以知道.建议:尽快报案,对行为人绳之以法.
2009-09-21 15:08:03
可以报案,对方应该构成刑事责任。
2009-09-22 11:29:53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