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非机动车道骑电瓶车【已鉴定属于非机动车】内由西向东正常行驶,有行人由南向北横穿跑过,与我发生碰触。行人骨折。事故科发下事故认定书为双方责任。行人起诉我,要求赔偿。但是我方实在没有这么些赔偿能力。我该怎么办?事故科下的责任认定书是否合理?
骨折还要多少赔偿能力,你该赔就赔吧
2011-06-27 10:38:54
尽快想办法赔偿。
2011-06-27 18: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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