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2008年2月到一家公司工作 到2009年6月离职 工作期间不给我们所有员工上保险,并且辞职以后迟迟不给我发最后一月工资,我给他催过好多次,但是都没有回音!·
申请劳动仲裁,以不交保险,拖欠工资为由即可,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要求按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标准,支付一个半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2009-09-21 18:35:21
你可以到劳动局投诉或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最后一月工资及赔偿金,补交社会保险。 如需帮助,欢迎来人来电:15815451925(惠州)
2009-09-22 11:3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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