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和他的丈夫已没有感情,想要离婚,可是因为在一起的时候男方有经常打女方的习惯。所以她怕男方找他的麻烦,现在女方就想离什么孩子和财产都不要了。 另外现在我朋友有男孩一个,已经与他丈夫异地分居两年(有机票为证)且被他丈夫起诉离婚,现在我朋友想委托她父母办理离婚手续,不知道需要办理哪些委托证明才可以? 我朋友还想保留对孩子的监护权利,委托证明里面是不是要写一些有关内容呢? 谢谢!
离婚无论是法院诉讼还是到民政局协议离婚,都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委托无效。
2011-06-27 23: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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