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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咨询者 : fa227585 - 河南     时间 : 2011-06-28 16:26:33    状态 : 已解决



结婚后,男方家父母出资为我们掏了首付买了套房子,月供一直由男方在供,现在我们准备离婚,在房子问题上一直不清楚,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属于男方的?如果男方出具不了父母出资的证明呢?如果不要这个房子,可否要求男方就升值部分进行补偿呢?(我们结婚5年)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向鹏   [上海]    13916958923

您好!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所以该房屋应当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不要房子,应当让男方折价补偿。 明确表示赠与需要有相应证据来证明,有书面证据最好。

2011-06-28 10:03:07

丁光华   [河南]    13137357799

应当属于共同财产

2011-06-28 18:4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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