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如果有人把我QQ的私人日记张贴到单位门口,这样算侵犯隐私权吗?我只有她说要张贴的信息,没有拍到她去帖的录像,那这样能证明是她做的吗?还是需要其他证据呢?谢谢
你好! 1、你的QQ空间是对所有人开放的吗?如果不是,则有侵犯隐私利益的嫌疑! 2、如果有录音,没有录像的话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3、侵犯隐私利益,可以起诉要求登报道歉、赔偿损失等。
2011-06-28 15:01:07
首先,要证明是谁张贴的;
2011-06-28 15:2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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