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他人合伙经营酒楼,合同规定各自出资30万元,但对方只出资11.5万后不再出资,我起诉到当地法院,就在开庭的转天对方把店里近万元的酒水和其他的东西拉走,当我到店里时对方以开车走了,我于是和我的证人一起到当地派出所报的案,在这种情况下对方是不是触犯了法律?应不应该属于当地派出所管理,为什么警察告诉我说开庭期间这种情况不予受理他这种说法合理吗?在开庭期间对方拒不拿出原合同,我有原合同的复印件是不是起到同等的效率?在等待第二次开庭期间我宿舍的门被撬,空调室内室外机丢失,我以报警都已受理案子以立,这样警察是否可以调查他。
他的行为侵犯了你的财产权,你有权提出诉讼,警察应该调查他。你应该委托律师办理。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09-22 14:04:33
1、对方的行为仍属经济纠纷范畴,你要对店中少的东西进行登记,拍照。2、派出所一般知道涉诉,不会轻易受理的;3、复印件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但只要你提交了其他证据来证明你们合伙经营的事实存在,法庭可以将举证的责任转给被告,让他下次复庭时出示合同原件,若不出示,视为举证不能,将认定你出示的复印件的证明效力就可以了;4、你报警向警察提供了相应的线索,相信警察会对嫌疑人进行调查的。
2009-09-22 14: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