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2年在某企业一个厂长手里买了一套60多平米的二手房,是按当时的市场价格。他把我爱人的身份证拿去就把房产证办好了给我们,也不让我们去。现在我爱人单位办理房产补贴,才知道以前房主利用职务之便,他是以我爱人的名义在他单位买的福利房,所以他占用了我们的房价补贴名额,现在我们失去了补贴的资格,我想知道这完全是他造成的,难道这个损失是我一方来承担吗?
若是福利房购买,应为“房改”房出售,视为商品房买卖。职工购买商品房可以使用房基金补贴,而您现在不想用该补贴,为时已晚。与某企业厂长争纷,也超过法定时效。
2009-09-22 17: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