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教师,骑摩托车在上班途中,不幸摔成左臂粉碎性骨折,是否属于工伤?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具体要看您是否遇到交通事故,是否不是您本人的主要责任。 如果未发生交通事故,只是您不小心或意外摔伤,那么不属于工伤。
2011-06-29 10:28:16
您好! 如果属于交通事故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2011-06-29 10:29:02
你骑摩托车在上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属于工伤,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11-06-29 10:4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