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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各位律师你们好!?

咨询者 : fa105384 - 上海     时间 : 2009-09-23 11:43:00    状态 : 已解决



各位律师,您们好。我爱人在一家私企工作,由于老板不希望她离职 ,所以同意将其用全款购买的一套房产以出具借据的方式转让给我们 。现在已经办理了房地产更名手续。但是她老板让她签了一份协议书 ,说要她签一份5年的劳动合同,协议上说5年内偿还房款,如果未偿 还就要将房地产证抵押给她老板,如果未服务够5年离职,就要重新办 理过户手续。现在我老婆并没签订劳动合同,房产证是我老婆的名字,而房子我们也装修了,我老婆想离职,但是协商后她老板不愿意给全部的装修补偿,所以我们想就把房子卖掉还完房钱,请问这样做是否算违约,是否合适?谢谢。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陈学增   [北京]    13146075091

这是一附条件的劳动合同,关键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尽管该房已过户,但您妻子必须在该公司工作5年,该房所有权转让才成立,那不仅是房款问题,而是您妻子工作5年为该公司带来的利益。请把问题搞清再聊。

2009-09-23 12:48:11

苏村野   [山东]    15666310909

既然没有签订这份协议,就不存在违约的问题。你们现在也就是卖房,把借据上的钱还给老板或再过户给她,只不过是装修了及过户会产生费用,只要协商能解决就可以的。不受附条件的劳动合同限制,是你们的选择!

2009-09-23 14: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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