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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钱给别人不还?

咨询者 : fa247451 - 江苏     时间 : 2011-06-29 14:25:44    状态 : 已解决



几年前我爸妈借钱给别人,那人说没钱还了。然后我爸妈将他告上法庭,当时就把他的一套商品房卖掉抵债了,但是还差17万。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们家想要回这些钱,但是现在很难找到他人,我妈妈说你只有自己找到他,然后通知法院来带人,而且必须是要他的名下现在又财产才行,并且不管你这次要到还是要不到钱,每次几万的起诉费都是要给的。这是一笔不小的费用,而且是每次都要交,所以我爸妈一直就没再找法院,一直拖了几年都没要钱。我想请问像我家这个情况怎么办?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北京]    13810012526

1、案件已经到了执行阶段,你们不必再起诉,也不必再向法院交执行费,因执行所产生的费用应由那人承担。 2、法院无权向你们收费,你们有权在发现对方有执行财产,随时提供法院,并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2011-06-29 1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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