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一台电动车,已经使用了2年3个月,在停车场保管停放,在没有充电且车辆处于长时间(9小时)静止情况下突然起火,消防鉴定“电动车线路故障,引燃周围的可燃物导致火灾发生”,现停车场及受损人员起诉要求我赔偿损失。该如何应诉?
可以以产品质量缺陷抗辩,请求法院追加制造商为第三人,要求其承担责任
2011-06-29 18: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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