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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产生的财产损失由谁负责?

咨询者 : fa239737 - 辽宁     时间 : 2011-06-29 23:19:50    状态 : 已解决



我将一门市房租给他人,如果八月一日合同到期,但对方耍赖不肯搬走。那么,从八月二日起,我有权对该房屋停电吗?如果对方声称,因为我的停电行为,造成她的店内无法使用监控设备,而产生巨大损失,不管对方所说是真是假,我对这段发生在合同期外的财产损失纠纷,负有法律责任吗? 也就是说,在合同到期后,因为对方不肯及时搬离,使得我在处理已完全属于自己的财产时,难免会牵连到对方的利益时,这种牵连所产生的不良后果应该由我负责还是由对方自己负责?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租户赖着不走,属于违约行为,其产生的一切后果应该由违约方承担责任,你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有权停电,产生的后果应该由他自行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是《合同法》。

2011-06-30 07: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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