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在我的土地上建房,他出资10万元钱,我出了1万多元,在建房中,包工头被砸死,我们又协商赔偿包工头家属6万元钱,都是我父母借钱给上的。现在,他和我闹离婚。之前,我们一起签过一个协议,内容是“承认他出资10万元钱,赔偿款夫妻共同承担,如有变故,房子归我,我赔偿他8万元钱”,现在是他自己提出离婚,想请问, 1.他真的能和我平均分房吗? 2.因为认识他,并且他家没房,才提出共同建房的,赔偿款他不用承担吗? 3.我可以不可说房子是父母建盖的?本来农村建房就忙而且就只有父母帮忙,他父母身体不好,就没管,而且现在房子还没办房产证? 4.按照协议,房子归我,我就赔偿他5万元钱,这样主张合理吗? 5.律师们帮我想想,我该怎样做才对我最有利? 谢谢了!帮帮苦命的我!
1.因房是你们共同所建,该房是你们的共同财产,他有权分割。 .2.赔偿款你们共同承担,因该赔偿款是你们在建房时欠下的 3这样怕行不通。一是你老公确实出了钱,二是你们有协议,你说是自己父母所建不妥。4,按协议你应给他8万,但你们可协商少给些法律允许。5.如协议签订不到一年,你可以显示公平为由要求撤销此协议。
2011-06-30 10: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