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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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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宅基地问题?

咨询者 : fa247781 - 河北     时间 : 2011-06-30 10:15:59    状态 : 已解决



邻居家是前后(南北)两个宅基地挨着,他家后面的宅基地是因为后面的胡同被人占了,所以他当时起房子时就往前移了,现在他要在前面的宅基地上起房子了,房与房中间都有胡同,他现在把自己二个宅基地之间的胡同占了,又要把前面宅基地前应留的胡同也给占了还多向前占了好几米,因为前面是个大坑,他们家填土填到那里了,就想盖到那里,但每个宅基地都有尺寸的。土地局来了,他只给看前面宅基地的证,不交后面那个的证,土地局已经发书让其停工,等弄清了再建,但他们周六日又开建了。村领导为了不得罪人,不想管这事。我想问下,像这种事,怎么才能达到想要的结果?走司法程序又该怎么办?怎么才能赢?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北京]    13810012526

1、土地局已经发文让其停工,其未执行的,你们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停止施工、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2、法律依据是法律依据是: 1)《物权法》第八十四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二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第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2)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 【相邻关系】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2011-07-04 10:49:32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的邻居的行为属于相邻关系侵权,他在明知土地局责令其停建的情况下继续违法施工,你应该到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是《物权法》第八十四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第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2011-06-30 10: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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