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离婚理由?

咨询者 : fa247803 - 广东     时间 : 2011-06-30 11:07:11    状态 : 已解决



结婚三年,基本上三天里有二天要吵架,虽然二人都有工作,但经济条件还是比较差,女方想离婚,男方表示不同意。理由一是性格不合,理由二是男方挣钱太少,家族条件太差。这样能离成吗?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程建锋   [广东]    13751135696

呵呵,估计比较难离。如果协商不成,先分居,分居两年后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啦。你说的理由都是法定的离婚理由。

2011-06-30 11:11:15

吴君瑜   [广东]    13421398256

1、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 2、双方协商离婚不成的,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

2011-06-30 13:02:13

张勇   [广东]    13418954058

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法律观点: 1,离婚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法,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 2,若一方在深圳住满一年,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 3,若双方都同意,可以办理速裁,一周内就可以办好。 4,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 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 5,财产方面一般是平分,若一方有过错,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6.若一方有家庭暴力,可认为这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可以要求有暴力者不分或少分财产,同时有暴力者在离婚时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2011-07-01 07:42:34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