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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咨询者 : fa105206 - 重庆     时间 : 2009-09-24 11:57:43    状态 : 已解决



我骑摩托在超车时与对面无证驾驶的摩托相撞,交警认定我负主要责任,对方驾驶员负次要责任,受伤的是对方搭乘的14岁小孩,小孩是对方驾驶员的表弟,现在由我一个人垫付了16000元医药费,小孩股骨骨折,以后还要取内固定,他们要我一个人出钱。我车有强制保险,但保险公司不垫付,我该怎么办,对方驾驶员应负百分之几十的责...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苏村野   [山东]    15666310909

该事故中的损失为:双方车辆损失、小孩受伤。交警部门认定你承担主要责任,你承担70%责任为宜,你可与对方协商,让小孩的法定代理人(其父母)起诉,第一被告为你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让其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这是不分责任的,车辆等财产损失2000元为限,医院诊治费用10000元为限,残疾赔偿金等110000元为限),你和对方开车者为第二、第三被告,若保险公司赔付后,尚不足,你俩再按责任赔付。你有商业保险,赔付后,拿着相关材料,包括判决书,赔付证明去理赔就可以了。

2009-09-24 12:07:15

赵井燕   [辽宁]    13019349228

你目前应当停止付款,待对方起诉后,由法院根据双方的责任进行判决。主要部分由保险公司依保险合同承担。保险公司在诉讼中是被告或第三人。 沈阳赵律师。

2009-09-24 12:14:04

任聪芬   [山东]    15964027812

你好! 如果你没有经济能力,可暂停支付。告知对方起诉你和保险公司。法院会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你的对方驾驶员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认定各自承担过错责任。

2009-09-24 12:19:42

林丽   [北京]    18911690537

你可以暂停支付,待诉讼程序中判定你承担的费用再支付,保险公司应该支付保险范围内的费用。

2009-09-24 14:52:17

张宰宇   [重庆]    15002325303

《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你负主要责任,通常你应在交强险外承担70%-80%的赔偿责任。建议委托律师为你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2009-09-26 20:4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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