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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这件事里谁对谁错??

咨询者 : fa105550 - 广西     时间 : 2009-09-25 15:46:54    状态 : 已解决



你们好,我原是一名事业单位的合同工,从01年毕业后就直接进入一乡镇卫生院工作,一直到08年4月份,和院长沟通后,同意回家待产(第二胎),到同年10月份在院长的劝说下自动辞职。在我休假期间,卫生院没有支付我任何工资。我交了6年的养老保险也没着落,县卫生局也没有任何的批文下来,(l因为去养老保险所问了,要有批文才能办理)现在我还算是医院的职工吗?我还有权力要回我的工资和养老保险吗?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现在虽然不是职工了,但是你可以通过法律主张你的权利,要求产假待遇,还有工资。仲裁时效是一年,10月份到期,请在10月份之前申请仲裁。

2009-09-25 14:05:51

李红伟   [辽宁]    13009422535

您好: 建议您在今年十月前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2009-09-25 14:3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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