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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夫妻财产分割?

咨询者 : fa105565 - 江苏     时间 : 2009-09-25 15:23:02    状态 : 已解决



我友于1997年结婚,婚前财产公证时注明男方有住房一套,没有写明具体哪一房产,结婚时的房产为男方父亲名下,现在出租给别人使用。婚后2000年左右男方家人以男方名义购新房一套,一起居住。但婚前男方并没有任何属于自己名下的房产。 特请教各位律师,如果我友离婚,孩子归男方抚养,新房将如何分配? 谢谢!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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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2009-09-25 15:30:17

范修奎   [山东]    15589968612

带好资料当面咨询比较好,由律师详细询问有关情况后做出明确答复。如果只是根据叙述,新房应当属于共同财产,女方有权分割。

2009-09-25 15:33:59

徐进明   [黑龙江]    13159837500

如果公证的房产不明确,应认定公证书无效。婚后(结婚登记)南方家人以男方名义购买住房,应视为男方家人对您夫妻二人的共同赠与(如果没有特别说明是赠与男方的条件下)。您如果离婚,新房产价值一半归您所有,孩子归男方抚养,您应支付抚养费(按当地生活标准的一半)支付。详情请致电:13159837500

2009-09-25 15:42:26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约定不明的,视为没有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09-09-25 15:4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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