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这样的离婚算是有效的吗??

咨询者 : fa248773 - 山东     时间 : 2011-07-02 19:50:53    状态 : 已解决



对方登记时是用的一个身份证和户口本,结婚后又在另一个地方安了一个户口和身份证,协议离婚书上写的是第一个身份证号码,随后对方又注销了第一个户口,对方在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写的是第二个户口上的身份证,这样是有效的离婚吗?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向鹏   [上海]    13916958923

你好! 户口注销并不会改变身份证号码,只要是在民政部门正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即生效。

2011-07-02 22:09:47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