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十月份购买价值十万余元的轿车!当是朋友是用我的名字购买的!当是,是因为我们都有经济来往!因为是首付购买的车从购车到现在都是我的朋友付得车贷!可是现在因为朋友做生意赔本了车被要债的人开走了!但是现在没有交车贷的了!银行的工作人员现在找我!因为是用我的名字购得车!我现在也很无奈我朋友也找不到了!急盼律师能够给个好的建议!感谢!
你朋友做生意赔本了车被你朋友的要债的人开走了,你的朋友行为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你有权报警,要求警方协助调查你朋友的下落,待找到你的朋友后,你有权追究其诈骗的法律责任,你现在有权要求银行暂缓偿还债务。
2011-07-05 15: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