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姊妹3人,父母留下北京一所公寓,但没留遗嘱,就房产姊妹3人分配问题,有些问题向律师咨询。 姊妹3人同在北京长大,其中一人后来去了海外定居,已是华裔,另2人一直在北京,是北京户口,并各有自家房产。父母留在北京的公寓按说应当3姊妹平分,您说对吗? 目前我们所遇到的问题是,1)父母留在北京的房产在姊妹3人的1人手里,应当怎样作,才能避免姊妹纠纷?2)在海外的那个华裔姊妹,没有北京户口,应当怎样作,才能够得到1/3的产权呢? 谢谢!
你好! 1、房产应当姐妹三人平均分割,要房产的应当支付其他两个人的房屋对价。 2、姐妹三人可以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是否华裔不影响继承公证。 3、如果三人协商不成可以考虑诉讼解决。 如解答有不详细之处可以来电咨询 免费咨询电话:13269016316 北京资深律师团队 郭军律师
2011-07-03 14:27:49
一般是平分,但是两个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多分,如果想多分,就需要协商或者通过法院判决了。分财产,首先要协商,如果一方有异议,那么纠纷是难以避免的。Q Q1508661101
2011-07-04 10:3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