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旅游区水库淹死小孩,水库管理者有责任吗??

咨询者 : fa248870 - 湖南     时间 : 2011-07-03 07:38:08    状态 : 已解决



7月1日三个10来岁小孩子穿过几根简单铁丝织成的护拦(没警示牌)。来到有人管理的旅游区水库洗澡。被淹死。水库管理方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王伯辉   [北京]    13910172503

如无警示标志,水库的管理者有一定的责任,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

2011-07-03 07:44:51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旅游区的水库只有几根简单铁丝织成的护拦,没有明显的警示标示,这样是很容易造成危险事故的,由于其疏于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造成小孩被淹死,水库管理方应该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 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 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011-07-03 07:49:51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防护措施有纰漏,应承担一定损失赔偿责任,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维权。

2011-07-03 11:06:49

卿勇   [湖南]    15873824157

为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可要求他赔偿。

2011-07-07 07:55:30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