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0年10月起诉离婚,但是男方天天跟着并威胁我如果离婚就杀了我 还威胁法院,结果转了2次法院,到现在也没离成 我去法院找,法院说没人保证他们的人身安全,让我转到中院去判离婚,我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男方天天拿着2把刀子,我走哪他跟哪,上班都跟着,难道法律就不能管这样的人吗?一定要等着出了刑事案件才可以管?法庭庭长也是这个观点。这就是共产党的干部?请律师帮忙 救救我吧 谢谢
你的情况应当报案。
2011-07-03 09:14:08
应报警。
2011-07-03 10:4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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