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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手房屋买卖的问题?

咨询者 : fa248961 - 上海     时间 : 2011-07-03 12:50:20    状态 : 已解决



假设A是买方,B是卖方。A方已交付定金,在真正签合同的时候B说他刚购买了第二套房子,如果A方要买的话就要承担一切多出的费用。可在交付定金的时候B并没有说有第二套房子。请问该怎么办?如因此原因A不愿购买,定金是否能够拿回?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范嬛菁   [上海]    13901616841

如果合同约定一切的税费均由买方承担,而签订合同当时卖方尚没有购买第二套房的话,那么现在情况发生了变化,买方可以要求变更合同中的相应条款。如果在签订合同时,卖方已经有第二套房,却没有说明,那么,买方可以重大误解为由要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需要帮助,可以联系面谈。

2011-07-04 13:32:18

丁龙   [上海]    13681902600

可携带相关材料来我所面谈,以便给你全面准确的解答。

2011-07-04 13: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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