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父亲进了监狱,现在已经断绝了联系,母亲过世时把我托付给了我姨妈,答应只要抚养我就把房子给他们,并且做了公正。现在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我姨夫、姨妈过世了,我对这所房子是否有部分继承权???谢谢了~~
不清楚你现在的年纪和当时托付时的年纪,这应是一份“遗赠抚养协议”,是附条件的,就是他们抚养你成人,房子的所有权归他们。你若现在还未满十八周岁,该协议条件成就还不具备,房产所有权也就还未转移,就无从谈起继承的问题了,若你已满十八周岁,若无遗嘱,你不是法定继承人,无继承权。
2009-09-26 08:38:24
该行为系附条件的赠与,待所附条件达到双方约定要求时生效。一旦所附条件成就,房产产权过户,即为您姨妈所有,是否可继承,以您的姨妈是否有其他继承人或您姨妈的意思表示为准。
2009-09-26 09: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