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7月1日,我与一家饭店签订了婚宴协议.并交付了3000元订金.协议写明了,他们饭店将一个能容纳8桌10人台的餐厅包给我结婚婚宴时使用...此厅本是3个同等面积的厅合体的,但互相之间可以通过打隔断平均分割为3个厅..包给我用的是其中一个厅.在我办婚宴的那天,其他两个厅是被另一个结婚的人包下来使用了... 但今天饭店告诉我,那家和我同时办婚宴的人需要临时增加两桌,但他那两个厅的面积不够摆放新增加的两桌..必须要占用我的这个厅的一部分面积...我予以严肃回绝..但对方说,我只有两个选择,第一个选择,婚宴当天,把厅与厅之间的隔断打开,要占用我厅最少一个桌的面积,(等于是两个的婚宴要混着举办了)..第二个选择,要我马上修改举办婚宴的日期,或往前或往后修改...我同样予以拒绝...因为日期我已选好,况且已通知了众多亲友,其中还有在国外的朋友,人家已经提前请好假! 我想咨询律师..这算不算对方单方面违反协议? 此事已严重影响了我对办婚宴的心情,我也不打算再在他那里办婚宴了..我该如何和饭店方面交涉? 是否可以提出一定的赔偿? 谢谢您!
律师助理王澜为您解答: 您好,依据您的陈述和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详情请打电话18701148445咨询 或找律师当面咨询,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
2011-07-04 15:43:37
你好! 饭店行为属于根本违约,你有权与其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不影响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先协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2011-07-05 13: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