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我开么托车载着我同事一齐去上班,平时我们是有车接上班下班的,因为我们工作场所不一的,有时去这,有时去那,但因前一天晚上公司车也出车祸了,所以第二天我就开着么托车载着我同事一齐去上班了,但在途中经过一个十字路口,本来这个十字路口有红绿灯的,但不知什么原因,那段路的红绿灯都没亮,我载着我的同事经过的时候撞上了一部小车,我的么托车撞上了小车的车尾,我本人就没什么事,只是擦伤而已,但我的同事就撞到后脑,还起了一个包。我开的车就证件齐全的,但我本人就没牌没证,后来我们就和小车司机私了,小车司机也没赔偿。我同事的医药费就我负责,因为是我开车载我同事的,公司也没有跟我们签劳动合同,但我们是在上班的途中出车祸的,公司要为我们两个负责吗,我们两个算工伤吗?公司要赔偿我们吗?
1、2011年后的,需要有证据证明你们非主要责任的,才属于工伤。 因此如你们非主要责任,属于工伤,你们可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等。 2、无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82条规定,你们要吧要求双倍工资等。 有争议,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011-07-04 13: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