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卫生院工作,06年签的合同,签合同时院方要求要工作够5年,如果不够 的话要赔偿院方20000块,而在工作其间,院方集资购买了彩超,我也出了7500块,现在我想辞职,可是工作还没够5年,我要赔偿院方的20000块吗?而我所出的集资款还能够要回吗?
您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而且医院是要返还您作为集资人所出的集资款的,医院的两万元的赔偿款是不合法的,可以不予理会。您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这一问题,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2009-09-26 23:27:45
您好: 您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医院要求您赔偿20000元钱是不合法的。同时医院应当归还您集资购买彩超的钱。
2009-09-27 08:4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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