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9年结婚,10年9月帮老公办完银行贷款与车贷后不久,10月他就以感情不和提出离婚。我并无过错,在去年11月搬了出来。目前还没办离婚手续,但他已经公开了他的另外一个女人。我接受离婚,但是,不想与他的债务有任何关系,我完全没有使用过他的借款。我怎样做可以撇清他的债务关系?我可以提出经济补偿吗?什么额度是合适的?我跟他一起7年多,怎样做才可以维护我的权益?谢谢各位法律人士指引。
你可以要求他赔偿,10万比较合适;对于夫妻共有财产,你可以分配。对于债务,你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明确约定。
2011-07-05 09:06:42
夫妻婚后属共同财产,对于债务你可采到与第三人相约定的形式。
2011-07-05 21:5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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