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在八几年再婚,(我们哥们均以成家单过)双方均有住房。后因她的房子屡次出租被房管部门没收。父的房产是六十年代的简易楼(承租房)。年初老父立下遗嘱,他百年之后房产由我们哥几个继承。请问律师:老父立下遗嘱(无公证)有效吗?另我父继老伴有一养女。如果老父不在了,我们有赡养他后老伴的义务吗? 谢谢.
第一:你所说的房产你父亲在世时是否取得了所有权?如如已取得,遗嘱有效。如果仍是承租房,继承人可以要求在承租期内继续承租,但无权作为遗产分割。 第二:如果你父亲的后老伴与你们没有形成抚养关系,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她的养女应当有赡养义务。 郭建立律师15003158010
2009-09-27 11:10:35
1、未经过公证的遗嘱,只要是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合法有效。 2、如由继父母抚养成人的继子女,按照法律的规定,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
2009-09-27 11:30:13
您好: 如果您父亲生前已经取得房子的所有权,所立遗嘱如果是您父亲的真实意思表示有效。如果您父亲的后老伴与养女没有形成抚养关系,此养女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2009-09-27 11:49:36
如果是公产房的情况,你父亲的遗嘱没有效力。你们哥几个可以协商确认新的承租人。由于你们和继母之间没有形成抚养关系,所以对其没有法定赡养义务。
2009-09-28 09:5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