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利益生前欠我父亲十几万元,他临终把他的房产转移给他妹妹周翠珍,连同他生前所欠下的债务,把欠我父亲的欠条也改成周翠珍,但是周利益的房产一直被他儿子占用,现在周翠珍通过打官司已胜诉,并且已经申请强制执行,前几天周翠珍给我父亲打电话说:“法院说强制执行要凑齐十个案子才能给解决”,我听后很质疑这种说法。请律师指点。 现在我父亲只能等强制执行后,周翠珍把房产卖掉后才能还款,如果法院迟迟不给强制执行,我父亲还可以用什么办法要回欠款。请律师指点。谢谢
你父亲有权起诉要求周利益的继承人偿还拖欠你父亲的债务,他临终把他的房产转移给他妹妹周翠珍的行为是无效的,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2011-07-05 10:2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