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过世后,就有一些人拿着说是父亲的欠条上门叫儿子还债,说当初父亲在世的时候就说好了要用抚恤金来还债,可是这些人都不认识啊,就算抚恤金的钱够还他们的债,谁会担保会不会又有一批不认识的人拿着不知道的欠条来要债,是不是只要子女不继承那笔抚恤金就没事了??
法律没有规定父债子还,只要子女不继承那笔抚恤金,就不需偿还债务了,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2011-07-05 11:0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