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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期交房与赔款问题?

咨询者 : fa249666 - 安徽     时间 : 2011-07-05 10:08:06    状态 : 已解决



您好: 请问下,购买的住房,原应2010年9月交房,但开发商因各种原因,至今(2011年7月)仍未向购房者交房。 购房合同中写明,继续履行合同的,自合同交付日期第二天起直至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的万分之三。 那么如果继续拖延交付日期,并以各种理由拒绝赔偿时,我们应该怎么做。我们应该怎样要求赔偿? 谢谢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贾金勇   [北京]    18910398833

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协商无果,起诉处理。

2011-07-05 10:23:37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如果开发商继续拖延交付日期,并以各种理由拒绝赔偿时,你们有权起诉解决,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011-07-05 11:06:10

卢佩伟   [安徽]    13955280505

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建议委托律师介入解决。

2011-07-05 15: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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