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做室内装修工程的,最近接了一个家装工程,合同签订分三批付款:第一批是50%,第二批是40%,第三批是10%。水、电、防水工程及施工中增加的项目单算,在计量后三日内结清。现在水、电、防水都已检验满意和计量完成。可业主不肯付增加的项目款项,不肯履行合同,都一个多星期了还不肯给,说要和第二批工程款一块结算。由于业主不按合同付款,已先停工。如果想解决此事,去那里调节及维护我放利益?如果去法庭上诉有多少胜算?
装修业主不肯付增加的项目款项,业主的行为属于违约,你有权到法院起诉要求业主支付增加项目的合同款,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11-07-05 12: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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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05 20:5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