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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提前退租,多交的房租是否该退??

咨询者 : fa105723 - 重庆     时间 : 2009-09-27 12:43:36    状态 : 已解决



律师您好! 我与2009年8月1日租了一套住房,月租金800元,一次性付了三个月的房租和押金1000元。租期为一年。当时合同里约定了如果乙方提前退租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800元。 我因买了房子于2009年9月底提出退租,但甲方拒绝退还10月份的房租给我,还要再扣除我押金中的800元作为违约金。 请问,我多交的那一个月房租难道不应该退给我吗?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刘嘉明   [北京]    13910298021

你好,如果租赁合同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仅需支付800元的违约金的话,那房主有义务对你未到期的租金给予退还。 刘律师 二00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2009-09-27 13:13:06

范嬛菁   [上海]    13901616841

如果合同中明确提前退租的违约金只有800元的,那么,该违约金可以在押金中抵扣,另外多付的租金应当退还给你的。

2009-09-27 13:2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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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确如你所述,你仅需支付违约金800元,押金应退还。

2009-09-27 13:34:28

林勇柱   [福建]    13600929106

支付违约金后已交的租金应退回

2009-09-27 2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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