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工伤鉴定为9级,目前在工伤赔偿方面有些疑问,请帮忙解答。 咨询劳动局,工伤赔偿分三部分进行。 现问题在第一部分劳动局的赔偿。按规定赔偿以个人平均工资为基数,现在劳动局按照公司交社保的基数进行赔偿,与我的个人工资相差很多。询问劳动局人说中间的差额由公司承担,但目前公司拒绝承担差额金。 请问法律对赔偿的规定到底是什么,进行赔偿的单位是劳动局还是我公司,还是双方一起赔偿?谢谢!
中间的差额由公司承担,公司拒绝承担差额金,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2011-07-06 10:5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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