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今日刚拿到东城仲裁的裁决书,我在原单位工作了3年,在此期间单位方连续23个月每月少发我88元工资,我离职后单位要我签协议即给我补少发的工资,但今后不得与单位有任何劳动纠纷,我没有签。单位就一直没给我补。我上诉到东城仲裁,要求除补发少给我的工资外,还有拖欠的25%。现在仲裁结果出来,驳回我25%的诉讼。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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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05 14: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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