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劳动纠纷?

咨询者 : fa249821 - 北京     时间 : 2011-07-05 14:56:36    状态 : 已解决



您好,我来这个公司已经8个月了,公司并没跟我签合同,也没给上保险,我是做业务的,有的时候的工资还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2个月前本来不想在这个公司工作了,就写了份辞职报告交给了老板,后来经过协商又留下来了,可是辞职报告还在老板手里,我现在能收集到的证据只有一份我与客户签署的合同,上面有我的签名和公司的合同章,工资是在财务签个名字就能领,没有工资条,签到也是签到一个本子上,收集不了。 不知道这个情况我能不能要求赔偿。应该如何操作呢?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赵小红   [北京]    13436512584

1、不签合同可以要求单位双倍工资赔偿。 2、单位有举证责任。

2011-07-05 15:19:37

陈晓云   [北京]    13810012526

合同可以作为证据,如与单位协商不成的,你可凭此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 1、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2、补缴社保或社保赔偿; 3、补足实发工资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4、因单位不交社保与克扣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你可随时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的工资。

2011-07-05 16:04:51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能要求赔偿。

2011-07-05 17:58:29

郭军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合同可以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2011-07-05 20:12:27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用人单位的行为违法,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和经济赔偿金。要求补缴社保。

2011-07-05 20:45:40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搜集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等,协商不成,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补缴社保,同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资的差额等。

2011-07-05 22:27:45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