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妻子在服装厂工作,连续两天加班到晚上十二点,第三天19点突发脑溢血,请问这算工伤吗?如果算,应得到什么待遇?另:我妻子本该在11月退休,病后第四天,厂方办了退休手续,这又该怎么办?谢谢。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如您的妻子此前并无该病,确因加班患病,可向厂方提出,不成,仲裁。办理病退手续,很繁杂,应需双方同意,社保保公司批准。您若有反悔之意,可去社保公司提出异议。依法不应办理。
2009-09-27 16:24:32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你妻子没有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因此,要认定工伤还需要有连续两天加班到晚上十二点是发生脑溢血死亡的原因,只有在法律上有因果关系的情况下,就可能认定为工亡。厂方办了退休手续不等于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同意,提前办理退休只能够是病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没有批准的情况下,属于没有退休。
2009-09-27 18:26:32
你提供的信息过少,无法做出准确判断,建议与律师联系面谈,另外关于工伤赔偿您的律师费用支出是可以要求败诉方承担的,所以您不要因为律师费方面的顾虑而丧失维权的最佳时机。
2009-09-29 09:2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