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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有关医疗纠纷?

咨询者 : fa105752 - 广东     时间 : 2009-09-27 16:59:14    状态 : 已解决



请帮助 我有一朋友在下班途中与一骑自行车的人相撞(7月份)。 事情是这样的:他由西向东行驶(开摩托车,他是直线行驶的),前面有一向北的路口,他从西边过来时很远就看见一骑自行车的人由东向北拐弯的,可是那人待我朋友要到路口时却又突然转向路南面的商店,这样就撞上了。后来我朋友主动报警了,而且将伤者送往了医院,现在我们已经花去4千多元钱,并赔偿伤者(他两星期后就已经出院了)该赔偿的费用(经过派出所调解的费用),他没有直接说明赔偿少,其实就是。现在已经过去3个多月了,摩托车已经保险了,刚开始我们没有去法律服务所咨询,后来咨询了一下,他们说本开始应该让伤者自己家里出钱,反正保险了的,让伤者提出打官司的话,保险公司就成为第一被告,我朋友第二被告,就不须赔偿多少钱了。他还提出要去进行法医鉴定,现有就这么拖着。我朋友现在该怎么办?事情如何解决比较完美?请求律师咨询。谢谢!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赵井燕   [辽宁]    13019349228

既然已经参加保险,最好的办法是通过诉讼解决,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你的朋友应停止赔付。

2009-09-27 17:23:20

柴查理   [山西]   

这不是医疗纠纷

2009-09-28 00:3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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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从你的问题中,我还不了解的情况有:一、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是怎么样的;二、你朋友和伤者已经达成了赔偿协议,并实际履行了吗? 我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看法: 一、留存好垫付医药费、已经赔偿给付的相关证据,待日后向保险公司索赔; 二、目前,你朋友仍可以先联系保险公司,商量赔偿事宜; 三、若伤者一方在调解后还坚持做法医鉴定,对调解结果不满,之后再向法院起诉的话,你朋友再应诉。因双方当事人之前已在交警部门的协调下,自愿达成了赔偿协议,这份协议是合法有效的。你朋友可以要求法院以原调解协议内容为依据进行判决。

2009-09-28 17: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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