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事情是这样的,我们村有一位老妇人(80多岁),她有1个儿子,1个女儿,都早在几年前已结婚,儿子结婚买的楼房,婚后有一子一女,2年前,老人的这个儿子突发脑溢血死亡了,儿媳妇带着这两个孩子又找了一个男人继续住在这栋婚房里,作为儿媳妇对老人却不闻不问,老人的女儿知道后主动把老人接到自己家里照顾,然后老人在我们村的4间旧房就没人住了,旧房的产权证上面的名字是老人的,证也在老人手里,老人现在想出售,需要经过儿媳妇的同意吗?卖完的钱应该给谁,我现在想买这个房子,但又害怕他们自己家争着个钱,别以后再麻烦,还有就是如果我买了这旧房子,证还是原来的4米宽的小房子,我想重新盖10米宽的大房子,证过户到我名下后,是不是要改房产证?上哪改?我是法盲,麻烦律师讲讲
如果老人的丈夫已经去世,老人出售房屋就需要征求儿媳妇和女儿的意见,因为其中一半是属于遗产。所以必须儿媳妇,女儿,老人都签字才可以出卖。至于你想翻盖房屋,需要等房屋买卖完成过户以后,你想建设部门申请。
2011-07-05 22:4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