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年进入一家公司,2000年该公司名称变更,2006年与外商合资,2009年外商独资至今;2011.9月公司将搬迁外地合同将解约,问题1,自95年至2003.9月中方公司未给上社会保险,是否可以要求现在的公司补缴?2.独资公司声称只承认2000年名称变更后的工作年限算经济补偿金,是否合理?
应从95年补缴保险,并计算工作年限。
2011-07-05 21:10:17
应从入职时补缴或赔偿,独资公司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
2011-07-05 22:12:17
不合理
2011-07-06 08:07:43
应从入职时补缴或赔偿。
2011-07-06 13:5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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