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之前说过只要是公司新客户就有提成,全部公司的人都知道,现在离职,算佣金的时候,老板又提出要渠道分类,在公司接到电话的不能算业绩,在算佣金之前从来没说过这回事,也没有任何规章制度说过这事,口头承诺也有法律效应,老板这样做算是侵权吗?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您好! 对劳动报酬有异议的,可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2011-07-06 09:06:36
可以收集证据主张你的权利.
2011-07-06 17: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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