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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烽火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土地法求助!?

咨询者 : fa250185 - 北京     时间 : 2011-07-06 12:11:05    状态 : 已解决



武汉烽火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我妈妈在老家有7亩多地,大概在6年前出租给了别人种茶,当时约定每年450元的租金,后来国家实行退跟还林并有补贴,承租人在未和我妈妈商量的情况下办理了退跟还林(种茶属于退跟还林范围),但是政府办理的信合存折是以我妈妈的名字开的户,现在承租人要求我妈妈拿出身份证,到信合去更改这个补贴存折的密码,这样他才能取到里面的补贴,我想咨询一下,这种补贴是属于我妈妈的,还是承租人的?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史明杰   [北京]    13911226286

如果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这笔款归承租人所有,就应当归你妈妈。qq34153119

2011-07-06 13:02:12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看合同约定内容办理,如无特别约定,归你妈妈享有。

2011-07-06 13:12:36

靳双权   [北京]    13426037149

属于你妈妈的!

2011-07-06 15:11:34

袁丽萍   [北京]    18611943978

如合同中对此没有特殊约定,应属于你妈妈所有。

2011-07-06 15:14:30

郭军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应当属于你妈妈所有,建议由你妈妈亲自办理,不要轻易将身份证交给他人。

2011-07-09 17:13:38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补贴属于你妈妈所有。

2011-07-10 14:5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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