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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因工作时间太长提出得到解决,公司经理按我们旷工算?

咨询者 : fa250353 - 广东     时间 : 2011-07-06 18:15:26    状态 : 已解决



律师您好,我是一家物流公司的员工,进入七月,我和我同事的工作时间明显加长,三天累计上班时间打到36小时。我们提出是否能够改变操作模式以减少劳动时间,公司以要节约成本为由,拒绝我们的提议,并由此僵持。当我们提出辞职并要求结算工资时,公司告诉我们旷工。另,我们的工作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时间不定时,但在公司时间由09:00-18:00。请问,这件事情需要怎么解决?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李翠英   [广东]    13433031325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工作满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2011-07-06 18:40:40

夏菁   [广东]    13751776308

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2011-07-07 00: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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