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我和前夫离婚了,原因是他在外面养了一个女人,那时我孩子刚刚三岁,他已经有一年不回家了。那个女人找过我谈话,我留下了她写的字迹。但他一直否认和那个高中生不正当的关系。离婚后,孩子由我抚养,他除了给孩子生活费,对孩子的生病、成长一概不管。离婚后,他和那个女人一直同居,却否认两人的关系。现在他俩要结婚了,既成事实,我想请问律师,我还可以起诉他吗?
你不能起诉他了,不会胜诉。 因为根据你所述的情况,你没有证据表明在你们婚姻存续期间,你前夫与他人同居(持续而稳定地共同居住),你不会胜诉。
2009-09-28 14: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