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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离婚?

咨询者 : fa250500 - 北京     时间 : 2011-07-07 07:20:54    状态 : 已解决



夫妻双方已分居四年,男方起诉离婚后由于女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就没有判离,现在男方在15天内接着上诉了,女方还是坚持不离,但是在审理过程中她谈到了房子的问题,法院没有判,直说择日再审。请问有没有可能判离。

  另外 7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夫妻双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二审法院必须判决离婚,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011-07-07 08:09:32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有夫妻感情破裂证据及陈述时,法院有可能判决离婚.

2011-07-07 08:18:06

阎书波   [北京]    13552351286

要看理由,是不是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你就这么简单的说说,没有办法判断,建议找律师详细咨询。Q Q1508661101

2011-07-07 10:48:00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如果二审法院再次判决不离,你可以判决书生效六个月后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

2011-07-07 14:58:56

王华伟   [北京]    15101156836

您好,建议律师介入,才能对案件有利。如需律师帮助或法律咨询,欢迎来电免费咨询,王律师13717589801。

2011-07-07 22:14:46

郭军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如果二审再不判离婚,你可以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再次起诉离婚,一般会判决的。

2011-07-09 16:52:40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可以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再次起诉离婚

2011-07-10 15: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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